经调查,当事人蒙牛公司驻义乌经理王孙富,今年5月伙同赵某以22元/箱的价格分别从浙江舟山、丽水、青田等地,收购了一批蒙牛即将过期的纯牛奶和酸酸乳5000余箱。二人将这些临期牛奶上的生产日期2011年12月24号至2011年12月28号的时间弄掉后,重新喷上新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2号等,之后王孙富将这些延期的牛奶以42元一箱的价格销售到义乌、浦江等地。
浦江一市民从超市买了牛奶后,发现牛奶中部分有结块现象,于是要求超市赔偿。超市赔偿后联系了浦江销售商潘某,将这些有问题的牛奶退掉。潘某联系了王孙富,王孙富随即答应退掉牛奶。
但潘某心里还是不踏实,这些牛奶已经销售出了很大一部分,他8月3号到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接案后马上联系了质检局、工商局进行调查。经调查,这些牛奶均为改动了生产日期的临期产品。”
蒙牛总部人员在就此事接受调查时侯表示,此类牛奶保质期一般为8个月,过了一半保质期后,产品就要折价促销,临近2个月到保质期,就不能上货架销售,到了和超过保质期的公司将一律收回进行销毁处理。
这已经不是蒙牛第一次出事了, 2008年9月的“三聚氰胺事件” ,蒙牛121批次受检产品中却有11批次检出三聚氰胺,直接导致蒙牛乳业当年出现了自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之后不久,中粮集团入主蒙牛,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的对食品安全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高调表态言犹在耳:
宁高宁:我觉得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食品的安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来执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