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朝阳路钉子户遭法院强拆 索要千万补偿未果
  • 发布时间:2011-08-03 17:19:32 来源:中国称重网信息中心
  •   图片什么:昨天,孟老太家的三间平房被拆除,其所在位置阻碍着朝阳路辅路的修建。

      图片说明:2010年7月,孟老太家的平房还“屹立”时的情景。(资料图片本报记者杨天啸摄)

    图片说明:孟老太家的平房被拆后,工人在现场清理。

      图片说明:被强拆后,孟老太静静地待在位于王四营乡的安置房内。本版摄影除署名外本报记者潘之望

      东方网8月3日消息:昨天上午8点半,朝阳法院工作人员来到朝阳路,将坚守两年多的“钉子户”孟老太家的三间平房强制拆除。其间,住在房内的孟老太和老伴被强制送往医院,随后又被安置在王四营乡一间约15平方米的房屋内。截至昨晚,拆迁双方仍未对补偿协议达成一致。

      朝阳法院表示,由于孟老太一家未在规定期限履行腾房义务,朝阳区房管局向法院提出强拆申请。法院裁定后,准许依法强制将房屋拆除。朝阳路道路改造工程负责人表示,强拆区域所在路面将被填平,9月中旬有望通车。

      法院强拆占道房屋

      据目击者介绍,昨天上午8点半,几辆“法院”标志的车辆和两辆急救车停在孟老太家门前,二三十名法院工作人员进入屋内。几分钟后,孟老太夫妇被法院工作人员送上救护车,带离现场。

      随后,几名着便装的工作人员进入屋内,将箱包等家具杂物搬出,并装入一辆货车内。

      上午9点多,铲车等施工车辆绕至房屋后院,将孟老太家的平房推倒。

      昨天上午11点,一辆铲车仍在现场作业,还有一些人在废墟上捡拾垃圾。

      据了解,今年年初,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下发《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判决书》,要求孟老太腾空所住房屋,但遭到拒绝。6月20日,朝阳法院准许将房屋强制拆除。

      朝阳法院表示,孟老太一家未在规定期限履行腾房义务,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曾向法院提出强制拆除申请,法院认定其事实清楚,适用法规和规章正确,程序合法,准许依法强制将房屋拆除。

      “钉子户”被送医院

      上午11点多,记者来到朝阳区第二医院,在该院发热门诊外留守着多名法院工作人员。一名从发热门诊内走出的医生告诉记者,孟老太夫妇除情绪激动外,身体状况良好,并无大碍。

      中午12点左右,孟老太的二女儿李女士赶到发热门诊,并试图强行进入诊室看望父母,被在场的法院工作人员制止,后被带上警车。

      下午1点左右,孟老太夫妇再次被法院工作人员带上救护车,在法院警车的引领下,开到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村,并将孟老太夫妇安置在一栋三层楼房的一层房间内。记者注意到,该楼房内居住的大多为外地来京人员。

      下午3点左右,法院工作人员离开。记者走进法院给孟老太夫妇安排的房间,在面积大约在15平方米的房间内,摆设着双人床、衣柜等家具,孟老太家的一些杂物堆放在床上。孟老太没有进屋,她说,自己坐着轮椅,房间外门槛太高,所以进不去,只好呆在走廊里。

      要1000万补偿未果

      65岁的孟老太说,她在34岁时,因帮公家修建房屋从高空摔下,双腿粉碎性骨折、腰椎骨折,从那以后无法站立,与轮椅为伴。因为是工伤,她每个月可以报销部分医药费,而剩下的部分,则依靠出租自家门前的门脸房来承担。今年春节前,62岁的老伴李大爷走路时不慎滑倒,左腿3处骨折,行动不便。

      孟老太说,20年前,他们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了3间门脸房,每月能租6000元左右。现在,老两口每月靠1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孟老太夫妇有两个女儿,她想,老两口怎么也得给女儿留点儿钱。

      孟老太表示,曾与法院工作人员协商过,她提出拆迁方或补偿1000万元,或给一套140平米以上的3居室,地点要求在兴隆家园小区内,“因为那里离医院近”,还需要每月给两三千元的补偿金。法院工作人员与拆迁方商谈后,回复称暂能给一套兴隆家园的2居室。双方因此没有达成一致。

      孟老太说,她已在此坚守了两年多。

      预计9月中旬通车

      据了解,2005年3月初,北京市委、市政府启动朝阳路改扩建工程。2007年,二期工程再度启动。但截至今年,被市民称为“肠梗阻”的朝阳路依然没能完成扩建,而孟老太的房子就伫立在道路规划范围内。因拆迁补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孟老太拒绝搬家。

      昨晚,朝阳路道路改造工程2#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因该户居民迟迟不搬离,致使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拆迁区域将马上开始施工,工程包括铺设地下管道和修复路面等,预计9月中旬通车,朝阳路整体规划完毕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释疑一

      

      没病为什么送医院?

      “他们把我捆绑在担架上,强行送到了医院”,孟老太说,昨天早上,她和老伴在屋内休息,法院工作人员冲入屋说房子不安全,需要修复。随后,对方又以“换个地方交谈”为由,要将他们带出房间。

      “我一看来头就不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死活不能走”,孟老太说,对方见状找来担架,将她放在上面,并用担架上的绷带捆绑,随即送上救护车。

      李大爷说,他被两名法院工作人员架住双臂,强行送进了另一辆救护车。但救护车并未开到急诊,而是开到了发热门诊,两位老人被放在诊室内,多名法院工作人员在旁看守。“我没病,为什么要送我到医院”,孟老太说,从始至终,对方未给予明确答复。

      

      考虑老人身体欠佳

      现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向孟老太的家属解释称,拆迁系强制执行,并非捆绑,考虑到老人身体欠佳,故送往医院检查。

      >>释疑二

      

      为何不让女儿见妈?

      昨天中午,记者在发热门诊外看到,孟老太的二女儿与法院工作人员交涉,言辞激烈。她称,要进入诊室与父母面谈被拒绝。此后,她想强行冲进诊室。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大喊:“跟你好好说你不听,把她铐住”,随后,孟老太的二女儿被按倒在地,双手被手铐铐上,并被警车带走。

      孟老太解释说,当时,警察劝说其前往王四营乡的安置房,她不愿前往,便试图用头撞击房门,恰巧此情景被女儿看到,“我女儿只是想见我,所以她才强行冲进来的,我觉得她没有错”。

      

      情绪激动扰乱工作

      现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向孟老太家属解释称,女子情绪激动,带有侮辱性语言,多次劝说未果,加之扰乱其工作,故加以控制。

      >>释疑三

      

      强执前为何不告知?

      李大爷说,此前的交涉过程中,对方曾承诺拆迁将提前告知,但此次拆迁无任何征兆。

      

      法院提前下发公告

      现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前已告知李大爷本人,因其未履行条件才进行拆除,故不需要提前告知。

      记者在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公告上看到: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李大爷(因个人隐私问题,隐去真实姓名)自公告下发之日起3日内,将位于朝阳区高碑店乡太平庄生产队56号住房及自建房腾空拆除。如逾期未拆除,可由责任公司无条件拆除。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损失和后果由被执行人承担。公告发布时间为6月22日。

      >>网言

      能够缓解堵塞多数网友支持

      昨晚,有市民将此事发到新浪微博上,多数网友对强拆表示支持。有网友认为,朝阳路常年堵塞,就是因为这家钉子户的原因,“拆得好,造福大家”。

      一位网友说,他每次驾车行至此处,3条车道要合并2条,会严重堵塞,尤其是高峰时段。

      也有少数网友认为,孟老太迟迟不搬迁,必有她的原因,“钱少了,换作是你你也不走,大家是需要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