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督察涉越权 华人“航天员”被递解获重审
  • 发布时间:2014-05-19 15:01:11 来源:中国称重网信息中心
  •   5月19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一名中国去的永久居民,在前年8月于温哥华国际机场入境时,因为未在5年内住满2年,被移民部发出“递解令”(removal order),欲取消其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经入禀联邦法院,法官在4月中以签发“递解令”的移民部长代表(Minister's Delegate)未获得授权签发“递解令”为由,将其“递解令”撤销,而有关该永久居民是否符合居住条件的问题,则获得重新审查机会。

      中国移民张晓晓(译音,Xiao Xiao Zhang)2012年8月2日入境温哥华机场时,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官员发现,他在过去5年时间,应该在加拿大居住730天,而他则少住了247天,但张晓晓承认他是少住,不过,少住天数就只有86天,不是CBSA官员所计算的247天。

      张委托移民律师王仁铎对移民上诉部门(IAD)提出上诉。

      联邦法院法官哈林顿(Harrington)在判决文件指出,IAD虽然确认签发“递解令”的官员亚当姆斯基(Elek Adamski)具有督察(Superintendent)资格,但亚当姆斯基作证时,却不小心说漏嘴,光是具有督察身份,还不足以签发“递解令”。

      他说,根据规定,还必须完成一项移民部长代表的训练课程,才具备签发资格。

      法官哈林顿认为,光是IAD未完整检视亚当姆斯基有无足够授权,即可以将“递解令”的决定取消。

      CBSA对张晓晓居住天数的计算,与张所说的差距问题上,法官发现,官员明显漏计张晓晓在2011年7月8日返回加拿大时在护照上所盖的入境章,官员解释,他在计算张的居住纪录时,是引用有关旅游纪录的数据,但该数据并未送给移民上诉部门(IAD)作为证据。

      张晓晓在被发出“递解令”时,由于他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所以可向移民上诉部门上诉。